婚后一方老家拆迁赔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后一方老家拆迁赔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律师回答

婚后一方老家拆迁赔偿,婚后是老夫妻婚姻持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家拆
如何调查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迁赔更多争议存在于财产分割方面。偿算财产而掌握确实的婚后夫妻财产的相关证据成为分割财产案件的关键。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老夫妻或在接到法院传票后,家拆应特别注重共同财产证据的迁赔调查收集。

(一)从对方资金流向上找。偿算财产比如,婚后对方的老夫妻账户上在可能购房的某个时间点上有大额的资金外付,就有可能是家拆直接付到房地产公司的。再比如,迁赔对方的偿算财产某个账户每个月有固定数额的资金支出,就有可能是缴纳的房屋贷款或水电物业管理费用。如果一个人在外购房,只要仔细留心其生活起居习惯,一般总能发现一些线索。如果已经分居,或者对方非常慎重敏感,不露声色,没有破绽,也可以对其行踪进行调查,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析摸排,通过对其出入的可疑房产处所的调查,下得结论。

实践中,此类情况大部分是一方知道另一方大概购买楼盘的方位,比如,某一个小区,但不知道具体房屋的坐落。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想诉至法院通过法院的渠道调查取证,可以每家每户的敲门排查或在门口守候以逸待劳。但是,如果小区规模巨大,几百上千套房产,或者是未竣工的小区,这个办法就不好使了。怎么办呢?小区规模再大,也是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管理的,因此,通过物业的口子,也可以查出对方的房屋坐落。

(二)律师调查

现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函不太好使,《律师法》没有赋予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保障,如果被调查单位拒绝配合,律师常常也是束手无策。因此,通常律师只是手持自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或调查函,往往会吃闭门羹,碰得一鼻子灰。

(三)物业调查

如果在物业有朋友通融,通常比律师持调查函调查管用,物业的朋友通融帮着查一下,也不违法,毕竟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只是谁都不愿意卷进官司,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罢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